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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国内本土新增,新冠肺炎国内本土新增病例

新冠肺炎国内本土新增疫情数据报告

近期国内本土疫情概况
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,2023年11月1日0—24时,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75例,其中广东27例、福建8例、陕西7例、四川5例、内蒙古4例、山西4例、重庆4例、北京3例、江苏3例、云南2例、天津1例、辽宁1例、上海1例、浙江1例、山东1例、湖南1例、广西1例。

同期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0例,其中广东88例、新疆54例、湖南31例、黑龙江28例、福建23例、甘肃18例、四川17例、内蒙古16例、山西11例、山东10例、江苏9例、陕西8例、湖北6例、广西6例、天津5例、辽宁5例、重庆5例、河北4例、宁夏4例、西藏3例、上海2例、浙江2例、安徽2例、河南2例、云南2例、北京1例、吉林1例、江西1例。

重点地区疫情数据分析

广东省疫情情况

广东省近期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,2023年11月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7例(广州18例、深圳5例、佛山2例、东莞1例、江门1例);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8例(广州54例、深圳14例、佛山6例、东莞5例、江门3例、中山2例、揭阳2例、珠海1例、汕头1例)。

广州市作为广东省疫情重点地区,11月1日新增72例阳性感染者中,海珠区报告38例,主要集中在凤阳街道康鹭片区;天河区报告14例,主要分布在沙河街道、沙东街道等服装批发市场区域;白云区报告9例,主要在嘉禾街道、均禾街道等区域;荔湾区报告5例,集中在站前街道、西村街道;越秀区报告3例;番禺区报告2例;黄埔区报告1例。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月1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4例,其中乌鲁木齐市30例(天山区11例、沙依巴克区8例、高新区6例、水磨沟区3例、经开区2例),伊犁州伊宁市12例,塔城地区乌苏市5例,吐鲁番市高昌区4例,巴州库尔勒市3例。

乌鲁木齐市本轮疫情已持续较长时间,天山区、沙依巴克区仍是高风险区集中区域,当地已采取严格管控措施,对重点区域实施静态管理,加强核酸筛查力度,目前新增病例数呈波动下降趋势。

福建省疫情态势

福建省11月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(厦门市5例、泉州市2例、平潭综合实验区1例);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例(福州市16例、泉州市4例、厦门市2例、漳州市1例)。

福州市近期疫情发展较快,11月1日新增16例无症状感染者中,晋安区报告7例,仓山区报告5例,鼓楼区报告2例,马尾区报告1例,闽侯县报告1例,福州市已划定多个中高风险区,对相关区域实施封控管理,暂停线下教学活动,加强公共场所防控措施。

其他省份疫情数据

北京市疫情

北京市11月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,均为隔离观察人员;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,确诊病例分布在朝阳区1例、丰台区1例、昌平区1例,北京市近期疫情总体可控,但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,已加强进返京人员管理,严格执行"三天两检"等措施。

上海市疫情

上海市11月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,在闵行区;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,分别位于浦东新区和静安区,上海坚持"动态清零"总方针,对零星散发疫情快速处置,目前未出现社区传播风险。

重庆市疫情

重庆市11月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,其中沙坪坝区2例、永川区1例、铜梁区1例;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,分布在渝北区2例、沙坪坝区1例、永川区1例、铜梁区1例,重庆市已对相关区域实施管控,开展流调溯源和核酸筛查工作。

四川省疫情

四川省11月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(绵阳市3例、广元市1例、南充市1例);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例(绵阳市6例、南充市4例、广元市3例、凉山州2例、成都市1例、德阳市1例),绵阳市疫情发展较快,已对风险区域实施封控管理。

全国疫情趋势分析

从全国范围看,当前疫情呈现"点多、面广"的特点,多数省份都有本土病例报告,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、隐匿性强,给疫情防控带来挑战,各地坚持"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"总策略和"动态清零"总方针,采取科学精准的防控措施,努力以最小范围、最短时间、最低成本控制住疫情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近期部分边境省份和口岸城市疫情压力较大,新疆、内蒙古、黑龙江、云南等地既要应对本土疫情,又要防范境外输入风险,防控任务艰巨,国家已调派专家组和医疗队支援重点地区,加强核酸检测、流调溯源、医疗救治等能力建设。

疫情防控建议

针对当前疫情形势,建议公众做好以下防护措施:

  1. 坚持佩戴口罩,特别是在公共场所、密闭空间和人员密集场所
  2. 保持社交距离,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
  3. 注意手卫生,勤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
  4. 配合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
  5. 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
  6. 积极接种新冠疫苗,特别是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人群

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发展动态调整防控措施,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。

(注:以上数据为2023年11月1日国家卫健委及各地卫健委发布的公开信息,后续疫情发展请以最新通报为准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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