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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疫情告知书,新冠肺炎疫情告知书模板

新冠肺炎疫情告知书

尊敬的市民朋友们:

当前,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蔓延,我国部分地区也出现了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,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:

全国疫情最新数据通报
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2023年11月15日发布的最新数据:

截至2023年11月14日24时,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568例,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8例(广东15例,福建8例,四川6例,云南5例,上海4例,北京3例,浙江3例,江苏2例,山东1例,广西1例);本土病例1520例(广东723例,北京291例,重庆158例,河南106例,内蒙古88例,四川56例,山西34例,浙江34例,云南23例,黑龙江19例,福建17例,陕西17例,贵州14例,湖北13例,湖南13例,新疆10例,甘肃9例,山东8例,吉林7例,海南7例,河北6例,天津5例,辽宁5例,西藏4例,青海3例,安徽2例,江西1例)。
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6260例,其中境外输入156例,本土16104例(广东3541例,河南3480例,重庆1982例,甘肃1545例,内蒙古1041例,新疆988例,陕西541例,青海537例,山西439例,北京436例,四川417例,河北352例,黑龙江328例,云南326例,山东291例,湖南278例,江苏232例,湖北195例,天津174例,宁夏172例,吉林161例,贵州148例,辽宁140例,浙江133例,安徽128例,上海113例,福建110例,广西110例,江西97例,海南82例,西藏28例,兵团21例)。

截至2023年11月14日24时,现有确诊病例14473例(其中重症病例22例),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58858例,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,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78557例,现有疑似病例2例,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0943125人,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58810人。

重点地区疫情数据通报

广东省疫情情况

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,广东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723例,无症状感染者3541例。

  • 广州市:新增确诊病例415例,无症状感染者2132例
  • 深圳市:新增确诊病例187例,无症状感染者876例
  • 佛山市:新增确诊病例56例,无症状感染者287例
  • 东莞市:新增确诊病例32例,无症状感染者156例
  • 其他地市合计:新增确诊病例33例,无症状感染者90例

北京市疫情情况

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,北京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91例,无症状感染者436例,按行政区划分:

  • 朝阳区:确诊病例87例,无症状感染者132例
  • 海淀区:确诊病例56例,无症状感染者89例
  • 丰台区:确诊病例43例,无症状感染者67例
  • 通州区:确诊病例38例,无症状感染者58例
  • 其他区合计:确诊病例67例,无症状感染者90例

重庆市疫情情况

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,重庆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58例,无症状感染者1982例,主要分布区域:

  • 渝北区:确诊病例42例,无症状感染者523例
  • 九龙坡区:确诊病例31例,无症状感染者387例
  • 江北区:确诊病例28例,无症状感染者356例
  • 南岸区:确诊病例24例,无症状感染者298例
  • 其他区县合计:确诊病例33例,无症状感染者418例

疫情防控措施

  1. 严格人员流动管理: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地区,确需前往的,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在抵达后落实"三天两检"措施。

  2.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: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宾馆酒店、影院剧院、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、扫码、戴口罩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。

  3. 加强核酸检测: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,普通市民按照属地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。

  4. 做好个人防护: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少聚集、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。

  5. 及时就医报告: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请勿自行服药,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,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疫苗接种情况通报

截至2023年11月14日,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.6亿剂次,接种总人数达13.1亿,完成全程接种12.8亿人,完成加强免疫接种8.9亿人。

  • 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覆盖率:第一剂91.3%,全程接种89.5%,加强免疫接种75.2%
  • 3-17岁人群接种覆盖率:第一剂95.8%,全程接种94.1%
  • 18-59岁人群接种覆盖率:第一剂98.6%,全程接种97.8%,加强免疫接种86.4%

疫情防控温馨提示

  1.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

  2. 如接到流调电话,请积极配合,如实提供相关信息。

  3. 从外地返回人员,请主动向社区报备,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。

  4. 建议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,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,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。

  5. 疫情期间,请减少聚集性活动,提倡"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"。
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让我们携手同心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,守护美好家园!

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3年11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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